当前位置 主页 > 首页 > 环境法律事业部 > 政策倡导与活动 > 正文

第二届志愿律师环境法律高级研习班圆满结束

时间 : 2014-10-29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环境法律高级研习班是从已有的志愿律师队伍中选拔有环境案件办理经验、有环境维权公益之心的律师进行更深入和系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环境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能力,并推动其更好地参与环境维权各项工作。2014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北京和平里宾馆举办了第二届志愿律师环境法律高级研习班,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吕克勤同志出席并主持了本次研习班。
      本届高级研习班由16名有环境案件办理经验的志愿律师和4名未参加过环境案件办理工作但有志于从事环境维权工作的志愿律师组成。本次培训聚焦我国环境法治现状、环境法律最新进展以及我国环境法律未来发展趋势,授课专家分别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环境保护部。授课内容包括新《环境保护法》的理解与适用、环境公益诉讼概念的法理分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概念性比较研究、环境行政诉讼与环境公益行政诉讼的现状及发展方向、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进展与技术方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评析。同时,本期研习班还围绕上述司法解释开展了深入而细致的研讨,各位律师均从自身经验出发,针对该司法解释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并符合法理的修改意见。
      针对我国不断恶化的环境状况,完善的法律体系、公正的法律执行是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制度和法律保障。环境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必将在我国的环境法治进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充分听取律师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法律意见,本次培训特地针对该司法解释开展了圆桌研讨,研讨中各位律师都踊跃发言,纷纷表达了他们对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培训结束后,中华环保联合会将整理律师意见形成意见稿提交给最高人民法院。
      闭幕式上,我会副秘书长吕克勤同志回顾了环境公益诉讼近十年的发展历程,介绍了我国面临的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和近期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最新动向,呼吁各位律师不仅要投身到环境维权工作中来也要关注我国环境法治进程,为我国环境法治发展建言献策。
      今后,中华环保联合会除定期举办环境法律研习班,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环境维权志愿律师队伍中来以外,还将针对原有志愿律师队伍开展高级培训,以提高其环境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能力,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促进环境维权事业发展,进而促进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我会副秘书长吕克勤同志讲话


北京大学 汪劲教授授课


中国政法大学 肖建华教授授课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庭长 赵卫民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 阎巍授课


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研究中心主任 於方授课


中国政法大学 杨素娟教授授课

 
胡玉来律师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研讨现场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吕克勤为学员颁发证书
 
 
学员集体合影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