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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血铅事件后掀问责风暴 官方视为耻辱

时间 : 2012-10-22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近年来,国内发生多起血铅事件。这是2010年湖南桂阳县浩塘乡元山村废铅回收厂里的一捧含铅渣泥。新华社发  

  田野旷间,两座红砖烟囱高高耸立。这是整个方城镇最高的建筑,它的使用者是方城镇曾经最大的企业。住在附近的刘女士看见这烟囱就心里一阵阵发悸。她不停地跟记者形容高炉排气时的景象:蓝色的气体从烟囱冒出来,然后变成浓雾,风一刮就扑过来。“我知道不好,会赶紧抱着孩子往屋里躲。”刘女士的这种举动,最终也没帮孩子抵挡住从呼吸道吸入铅。两年前,孩子只有2岁,是村里血铅中毒查出的第一人。如今,炼铅厂已被封两年时间。刘女士依然不解气。去年清明节后,她被临沂市费县检察院找去问话时,模模糊糊知道原镇长刘文勇“出事”了。她不知的是,不仅刘文勇,因为这起污染事件,被问责风暴刮倒的,还有原镇纪委书记蔡敬成、原镇财政所所长臧洪军。随着这些官员的落马,官商之间的利益链条浮出水面,政绩为上的乡镇干部考核机制也凸显弊病所在。 记者 孙珂 发自临沂

 

 
 

 

  A

  害人的炼铅厂有1000多人口的朱岭庄是方城镇镇政府驻地,方城原属临沂市费县,后经行政区划调整,2011年初被划归临沂市兰山区。“这在当时,是我们镇上最大的企业。”刘女士(化姓)指着村边占地颇广的炼铅厂说道。记者看到,如今厂区工棚破败、大门紧锁,昔日热火朝天的生意早已成过眼云烟。

  铅厂全称为临沂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据工商登记资料,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姜开云出资40万元持股80%。

  记者获悉,该公司2008年4月建成投产,主营金属制造业,可年产6万吨再生铅、6万吨精炼铅、2万吨合金铅,且得到了临沂市环保局批复。费县环保局办公室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自此之前和在其之后,费县没有一家正规炼铅厂。”

  机器轰鸣中,大量蓝色气体从两座高耸的烟囱排出。在仅仅过去两年后,距离厂区稍近的村民就开始发觉身体渐有不适症状。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我在地里干活,经常觉得喘不上气来,身上没劲。”村民们的面庞开始变得蜡黄,没有血色,至今记者在村内仍能看到这样的村民。

  更让人心焦的是,村内多个孩子变得不爱吃饭,如刘女士家2岁的娃娃厌食表现非常明显,喂不进辅食只喝奶粉。家人带着孩子去费县当地医院检测,发现体内血铅超标。

  当年8月份,更多的村民闻讯体检,也发现血铅超标。愤怒的村民运来两车沙土,将炼铅厂大门堵死,并向有关部门诉求,费县当地政府迅速派人与村民接触、处理。时任方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刘文勇即是事故主要负责人,多位村民向记者反映,“刘文勇对待村民的态度较好,承诺尽快给血铅超标的村民、孩子医治。”

  而另据当地村民介绍,该厂因未进行环保技术改造,曾几次被责令停业整顿,但均未停产过。

  今年3月1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在作年度工作报告时,曾简单提及“(该事件)致使几十名村民血铅中毒”,这也是时隔1年之后官方就此事首次进行对外通报。

  有村民说:“老百姓知识面有限,谁也不知道这是害人的企业,如果当时知道肯定不让在家门口安厂。”

  B

  重点企业获“多方照顾”

  事后来看,当时能否在家门口设厂,决定权显然不在村民这方。

  这家炼铅厂的负责人姜开云并非本地人士,刚至不惑之年,算是当地女能人。记者获知,早在2004年她就伙同他人成立一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姜开云出资40万元占有80%股份。加上此后成立的临沂市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姜开云实际控制两家企业。

  而炼铅厂能够落户方城镇,与镇长刘文勇有着直接关系。有当地政府人士告诉记者:“当时这是刘文勇引进的项目,是整个镇上最大的企业,当时征地建厂时,镇政府多位主管领导都很支持,基本上是一路绿灯。”

  据记者了解,方城镇基本以小型民营企业板材厂居多,如炼铅厂这般占地面积和厂房规模的,的确暂时还没有,但该厂自投产起就存在环保上的硬伤。

  根据临沂市环保局的热线记录,2010年1月24日,朱岭庄即有村民向临沂市环保局进行投诉,临沂市环保局回馈称:“因该厂在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不完善,费县环保局已对该厂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目前,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从中可以看出,炼铅厂的环保问题似乎早已被环保部门知晓,但实际结果并非如反馈那样是“停产状态”,而是一直在生产,甚至规模不断扩大。

  费县环保局办公室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对于乡镇企业,一般都是乡镇政府进行主管。局环境监察大队只有16人,无力监管乡镇企业的生产,而且没有封停企业的权限。”至于当时为何作出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投诉答复,该人士表示并不知情。

  而也正由于环保部门并非事故企业的主管部门,在血铅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并未对费县环保局的人员进行追责。

    规模庞大的炼铅厂虽然环保不过关,但在当时方庄镇政府主要领导的“默许”下一直持续生产,而且据周围村民讲生意良好。当地有政府人士告诉记者:“如今基层干部考核主要看政绩,引进来的大企业,当然会受到乡镇主要领导们的优待,执法部门难以进行正常执法检查,这就极易造成监管不作为、难作为。”   

  C

  官商之间的猫腻

  在天翔公司获得“多方照顾”背后,深藏着当地官员与企业老板之间隐秘的利益链条。

  如原方城镇纪委书记蔡敬成,分管全镇民营企业、招商引资、经贸、环保、安全生产等十余项工作,是姜开云的重点“公关”对象。据兰山检察机关披露,姜曾多次想行贿蔡敬成,但均被拒绝。

  2010年6月份,蔡敬成“无意”地向姜开云吐露称想买一辆二手车。几天后,姜开云开着一辆八成新的黑色比亚迪轿车找到蔡敬成,车主要价4.8万元,但蔡敬成只给了姜2万元,“让车主便宜点卖不就行了,还能让你在中间赔钱嘛!”姜对此心领神会。

  姜开云的“付出”显而易见是为了更大的利益,仅仅几天后,姜开云就找上门来,跟蔡敬成表示想对企业的环保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但需资金500万元,让领导帮忙想办法。本来,蔡敬成是一口回绝了姜开云,但在她走后,蔡敬成想到了“低价”买的车。

  于是当日,蔡敬成找到原镇长刘文勇商量此事,两人决定,以镇政府的名义给天翔公司担保贷款。一周后,蔡敬成作为分管领导代表镇政府在该笔贷款的担保合同上签了字,并在合同上盖上了方城镇政府的印章。很快一笔500万元贷款便打到天翔公司的账户。

  用一辆二手车换回500万元贷款,官、商之间两方的利益所求一目了然。

  只是500万到手后,姜开云没有购买环保设备,而是用在了扩大产量上,很快造成了污染事件,致使部分村民、孩子血铅超标。令人讽刺的是,蔡敬成办成此事之后还认为是添了一笔“政绩”,多方吹嘘“自己为企业排忧解难”。

  姜开云归案后证实,“当时只是想加大产量,所以才贷款买材料。从开始操作贷款,就在欺骗蔡敬成和刘文勇。”

  在天翔公司被封停后,500万元的贷款已经难以还上,当年该镇的财政调度款被某担保中心划扣,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达503万元,这被当地政府视之“耻辱之事”。

  D

  问责掀翻 多米诺骨牌

  官商之间的灰色交易本是极隐秘之事,但正由于2010年8月份血铅事件的发生,费县、兰山两地检察机关得以以炼铅厂为突破口,展开了追责风暴,也将各个利益方的关系厘清。炼铅厂中暴露的官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问题,实际成为打开其他犯罪事实的切口,这些官员受贿等更为严重的问题也才为人所知。

  经过详细调查后,第一个落马者就是刘文勇。2011年的4月份,刘女士等村民也被传至费县检察院被询问关涉污染事件的事宜。

  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曾专门对其危害生态环境作如下评述:“方城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文勇,盲目引进再生铅生产项目,放任他人非法占地、违法生产有毒有害物质、骗取国家税款,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72万余元,并引发群众恐慌……”记者辗转了解到,刘文勇的受贿行为更为严重。

  刘文勇一审被费县法院判处13年有期徒刑,后刘文勇提起上诉,记者自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另案处理的,还有原财政所所长臧洪军。根据《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在天翔公司500万贷款事件中,臧洪军也被卷入其中。

  原纪委书记蔡敬成是在2011年6月份被逮捕的,他在刘文勇落马后,找到多名行贿人退了钱,并多次恳求行贿人嘴要严实一点,一定不要把丑事说出去。然而,平时看似稳固的“铁板同盟”,此刻早已化为乌有。

  在很多人眼中,这位一直带着生病妻子看病的“老实人”,犯有10余起受贿犯罪事实。在行贿人眼中,甚至成了收钱办事的“好领导”。

  2008年年底,方城镇某公司欲购买一块土地,但土地出让手续迟迟办不下来。该公司老板刘某找到时任方城镇副镇长的蔡敬成,让其一定帮忙解决。在蔡敬成的办公室,刘某扔下一张3000元购物卡,当时蔡敬成笑了笑但并没有推辞,并称:“一定给办好。”

  几天之后,在蔡敬成的协调下,该块土地的出让手续果然很快就办妥了。为了表示感谢,刘某又送给蔡敬成一张3000元购物卡。经查,类似的受贿行为经常发生,并且蔡敬成认为收个两三千元最多是违纪,构不成犯罪,几年下来他的受贿额高达9万余元。日前,二审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滥用职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

  当地有政府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基层的很多领导,跟企业走得太近了,有时是主动的,有时又是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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