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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时间 : 2021-01-08     来源 : 未知     作者 : gyy     点击 : 次     

        2020年12月2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在京组织召开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经会议一致决议,特邀柴发合、乔琦等权威专家担任标准技术顾问,标准编制工作组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担任主编单位,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江苏航天惠利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国环汇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主编单位、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生命学部、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南通斐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绿之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恒联海航(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艾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无锡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黄山天之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学有机复合污染控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青岛西子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担任参编单位,该项标准编制工作将由来自25家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单位的50名专家代表全程参与编写,线上共同签署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到相关事项的《保密协议及承诺书》。
        出席本次工作会议的主要领导专家有中国环科院原副院长、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谢玉红,中国环科院副总工乔琦、张新民研究员,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总工程师杜雅兰以及编制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共50余人参会;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的形式召开,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助理吴克食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柴发合院长以线上方式参加会议并作了致辞讲话,他指出VOCs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方面,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相比,标准、技术和综合评价体系尚未健全。从“十四五”开始,VOCs治理将成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本次指南的设立将为治理企业做好治理服务、对排污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环境管理部门衡量企业VOCs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发挥重大作用,意义重大。由于VOCs来源复杂,涉及的工艺工序较多,本次标准制定工作难度大,提出两点建议:第一,本着科学的精神,利用现有科技成果真正把VOCs产排放、控制和监管体系梳理清楚,确保标准具有科学性、权威性;第二,保证标准要具有可操作性,不只是标准参与单位可以利用此项标准开展工作,同时企业、第三方、政府等社会各方都可以利用指南达到相应的工作目标。最后,他表明对本标准抱有极大期待,希望此项标准能够成为“十四五”时期国家VOCs污染防治的技术支撑。


        会议随后,谢玉红副主席兼秘书长作了致辞讲话,对各位领导专家对联合会本项标准的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中华环保联合会按照国家和部委有关团体标准的要求积极推动团体标准建设工作,自2019年获得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标准的资质以来,两年内已经立项了49项标准、27项进入了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其中7项团体标准已经正式发布,供社会自愿采用,得到不同单位不同形式的采信。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明确了“臭氧与PM2.5协同控制”的工作思路,今天开题的标准在此背景下提上议程很及时、也意义重大。该标准符合国家对团体标准的定位,坚持以快速响应创新转化和市场需求供给的原则,组织邀请到二十多家国内知名的科研研所、高校和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展制定工作,编制出高质量的标准有良好的基础和技术支撑。同时,她对标准编制过程明确了五点要求:
        第一,VOCs专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程参与、亲自把关、确保质量;第二,要合规严谨。严谨是质量的保证,标准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的流程,从提案立项到标准起草审查,遵循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和规范性原则;第三,要有前瞻性。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标准未来如何衔接国标和行标;确保该标准达到良好的实施效果,实施后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要求的,我们要争取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第四,要站位一流。确保该团标能够“编得好立得住”,不但有利于标准编制单位在行业里树立地位,对于行业企业的发展,甚至对于整个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高都会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第五,要加强协调服务。联合会标准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技术推广与应用中心归口负责,技术中心要为团标编制组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会议期间,乔琦副总工以线上方式参加会议并代表技术顾问组作讲话,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给予的信任表示感谢,对标准编制组正式成立表示祝贺。她指出此次团体标准的设立非常及时,充分体现了联合会对污染防治工作方向的精准把控,团体标准具有专业性、快捷性的优势、作为国家标准体系的有益补充,该标准有两大特点:第一,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鉴于十四五期间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中提到的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和设施运行率实际上是目前判断VOCs减排的评价指标,此标准出台过程中也可以直接为我国十四五期间蓝天保卫战等相关工作做出直接的贡献,此时标准的制订非常及时,特别有必要。第二,编制组组成涵盖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产学研”单位,吸纳了大量的专业人员,将尽己所能与各位领导、专家和编制组一道,使标准发挥更大的作用。
 

 
        按照会议议程,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技术部部长许夏对团体标准的背景和意义以及《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制修订流程和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汇报介绍。由主编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新民重点作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开题汇报,介绍了标准制订的背景、意义、政策导向、工作内容、编制方法、标准与市场的结合与应用、预期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会议期间,线上、线下的与会编制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标准开题报告逐一发言,围绕标准的定位、范围、内容以及框架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其中,杜雅兰总工程师提出收集废气资料的时候要重视前段的工况、主要工艺、收集措施,不要仅限于末端处理;针对性采集废气收集的国家标准、正在修订的标准,在标准编制中融入其中。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执行主任王亘提出目前对于治理技术缺乏科学性的评估判断,本团体标准对今后治理项目的合理评价十分有意义。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研发部副部长钟玲提出认证评价类标准最关键的是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MRV),建议今后在条款和指标的设定作逐步细化。同时建议标准草案出来后,可以尝试选择5-10家代表性企业或案例进行试评价,根据应用情况再适量进行内容的调整、删减或增补。
 

 
        经一致讨论认为此项标准的制定十分迫切且贴近需求,各位负责人结合日常工作实践情况,从政府、科研院所和第三方的角度讲述了遇到的困惑和难点,普遍认为我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复杂,低价竞争和弄虚作假等乱象严重,现在已经到了去伪存真的时期,将全力以赴配合标准制订的相关工作,共同推动VOCs治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期间,主编单位中国环科院组织编制组各成员单位进行讨论并最终明确了的任务分工和工作安排。编制组成员单位均明确表态将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力以赴的推进标准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议的最后,谢玉红副主席兼秘书长进行了总结发言,非常感谢各位专家参与本次标准的启动会。她表明中华环保联合会将规范团标制订的流程,本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期望能将专家的智慧、企业家丰富经验成果在标准中体现出来,保障此项标准的可操作性、权威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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