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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盘锦地区构建无烟环境的倡议书

时间 : 2011-02-12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我国政府于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6年1月9日正式予以实施生效。根据公约,我国承诺今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但根据日前公布的中国烟草使用与烟草控制联合评估报告,我国控烟工作难以让人满意,约7.38亿不吸烟的国人仍在遭受二手烟危害,二手烟的受害者3年内增加了2亿,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者多达100万,烟草业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健康危害型产业。烟草,危害着国民的健康和生命,全面控烟刻不容缓。在此,特向各界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控烟知识,提高对主动吸烟、被动吸烟危害的认识,树立“拒绝烟草危害”的健康意识,及时劝阻吸烟行为,支持控烟工作。
    
二、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或人性化温馨提示。办公室不摆放烟具。 
    
三、自觉遵守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带头不吸烟,监督鼓励并帮助吸烟者戒烟。
    
四、积极参加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养成文明行为和习惯。工作交往不敬烟,礼尚往来不送烟,鼓励吸烟者早日戒烟。
    
五、医生以白衣天使的精诚之心、责任之道和博爱情怀,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共同维护并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让医院成为推动社会控烟的有力阵地!
    
六、我们也希望广大的患者及亲属朋友支持、配合并参与医院的控烟行动,医患同心协力,共创和谐、文明、健康的医疗环境!
    
七、教师以身作则,做控烟的表率,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
    
八、学生要宣传控烟知识,拒吸第一支烟并劝阻家人不吸烟和被动吸烟。也要奉劝你周围的同学不要吸烟,为了保护环境,为了自身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与世界同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不吸烟,做健康的新一代。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拒绝烟草,珍爱生命,为共创一个没有烟草危害的清新环境而努力!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盘锦地区无烟环境!                                                             

盘锦黑嘴鸥保护协会


    
注:本项目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与盘锦黑嘴鸥保护协会合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