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联合会要闻 > 正文

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的通知

时间 : 2021-04-14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各单位会员:
        为更好的服务我会单位会员,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推荐2021年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的通知》(中环协〔2021〕102号)的要求,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先进适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环保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我会将作为推荐单位组织各单位会员开展2021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会员积极申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先完成在线申报,再制作一式二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2021年6月21日前(城镇污水处理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于2021年5月6日前)送至我会,经我会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
        本项目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周霞
        电话:010-51266665-205 15110221703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02

附件:
     
1、2021年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推荐及申报指南
     
2、2021年重点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示范工程推荐及申报指南(城镇污水处理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专用)

附件2附表电子件(城镇污水处理低碳示范工程用)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