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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打车燃油附加费变3元 农村道路客运不调价

时间 : 2012-04-01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北京市发改委宣布,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天起,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2元/运次调整为3元/运次,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市发改委昨日表示,近年来随着国际原油价格频繁大幅波动,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多次调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要求,3月20日零时起汽油价格每吨提高600元,本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达到8.33元/升,出租车燃油成本有所增加。为妥善缓解出租车运营压力,北京市在落实中央关于燃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同时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以确保出租车行业正常运营。

  按照新的标准,3月31日起,北京市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2.00元/运次调整为3.00元/运次,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市有关部门表示,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北京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

  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对收取燃油附加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首都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收费、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背景

  北京现有的出租车价格为2006年5月制定。当时由1.6元/公里调整为2元/公里,其他基准价和夜间收费等均维持原状。从当年至今,随着油价上调,北京两次对出租车进行燃油附加费补贴。

  对于为何选择调整燃油附加费,而不是提高起步价,在去年4月初将燃油附加费上调为2元时,市交通部门有关人士解释,交通部门与发改委已经进行协商,要调整起步价,从调价方案制订、价格听证、征求意见到最终实行,至少需要半年。在征询了出租车企业、司机及通过成本调研评估后,暂定将燃油附加费标准由1元调整为2元,以减小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