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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人民群众能拥有优良的生态环境

时间 : 2021-06-28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作者 : 王玮     点击 : 次     

  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和使命。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来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从雾霾治理到重污染天气应对,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到消除黑臭水体,从生活垃圾分类到拒绝洋垃圾入境,一大批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

  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保护环境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解决老百姓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一直是我们党高度关切并为之殚精竭虑的重要工作。

  上世纪70年代,北京官厅水库发生水污染事件后实施的治污工程,拉开了我国污染治理的序幕。此后,聚焦老百姓守着水缸没水喝的问题,我国开展了“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聚焦损害老百姓健康的酸雨等大气污染问题,我国划定了“两控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解决了一大批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但是环境质量改善与老百姓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针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我们必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要打几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党中央从顶层设计入手,“五年规划”里,绿色指标的分量越来越重。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通过,“十三五”规划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将细颗粒物等环境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要求在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基础上,增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

  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10项约束性指标基础上,又增加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项约束性指标。“十三五”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指标达到12项。

  ——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党中央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打响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蓝天保卫战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重点,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等几方面部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心肺之患。

  碧水保卫战重点围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渤海综合治理等,让人们重拾记忆中的“乡愁”。

  净土保卫战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具体措施集中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通过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还草,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进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让人民群众的家园越来越美。

  各级党委政府把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点工作总体部署,强力推进。河北除了细颗粒物浓度指标外,增加优良天数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浙江打出“五水共治”系列组合拳,以治水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有力带动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山东建立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对1142家企业实行重点监管,16个市均至少建成1家综合处置中心,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的基本匹配。

  截至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7%,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8.8%。

  全国10638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8.2%;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到83.4%,相比2015年提高17.4个百分点。

  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超额完成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洋垃圾”被彻底挡在国门之外。

  回应群众呼声,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待更优美的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期待。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是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回应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新期待的一项重大举措和制度性安排。自2016年1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试点迄今,已开展至第二轮第三批。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督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

  在辽宁沈阳,一小区居民此前多次投诉:喝的自来水可能混合了小区污水,有异味,严重影响正常生活。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期间,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属实后,督促地方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并到现场核查方案落实情况,着重听取群众呼声。

  数据显示,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共受理群众举报21.2万余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约17.9万余件,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件。其中,立案处罚4万多家,罚款24.6亿元;立案侦查230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2264人。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移交责任追究问题509个。

  这场触动灵魂的督察,从督企到督政、督部门,有效压实了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获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赞誉。

  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的同时,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也在推进。2017年2月,四川开展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值得关注的是,每个督察组的组长都由省领导担任,体现出对人民群众希望改善生态环境的热切回应。

  为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督察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早在2008年,为应对频发的跨区域环境问题,原环境保护部相继组建覆盖3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和华北督查中心。2017年经中央编办批复,更名为督察局。2019年6月,中办、国办以党内法规名义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此后,中央和省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日益完善。

  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深恶痛绝,除了生态环保督察,严格环境执法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有力武器。

  ——手段加严,增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这是国务院首次就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专题下发文件,要求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2015年施行的史上最严新环保法,赋予了生态环境部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执法权,环境执法手段得到极大丰富和强化。

  ——执法创新,让环境污染行为无所遁形。

  “左转舵9点钟方向,目标沉降池上方,高度30米。”随着指挥人员口令,一架无人机顺利起飞,迅速锁定目标……这是利用无人机开展环境执法的一个场景。近年来,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纷纷用于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还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现场检查计划等制度,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部门联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前不久,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检、公安部表扬了在2020年打击危废犯罪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面前,部门联动一直都是最经典的组合。这方面还有一个表率——浙江,其2018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与公检法机关联络机构全覆盖,紧密合作之下,联动办案成常态。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也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和公开审理环境案件等方式,震慑环境违法犯罪分子,与行政执法部门形成保护合力。

  “十三五”期间,全国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罚款金额536.1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4倍和3.1倍;适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办理案件14.7万件。

  201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污染环境案件1.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3.3万名;“十三五”期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超百万件。2018年8月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3.5万人,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2万件。

  ——“放管服”改革,解决企业痛点。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对企业不仅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还要加强帮扶指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在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和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0年,有35万个建设项目环评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84万余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有效支持了企业渡过难关。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山东省、安徽省实施并联审批、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审批时限承诺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平均时间比法定时限减少一半以上。

  江苏省出台环保应急管控豁免“十一条”,首批将200家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的企业纳入豁免名单。

  在执法帮扶方面,河南省9部门共同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累计派出专家5000余人次,服务企业3500余家,帮助企业发现各类问题1万余个。

  湖北省组织“千名干部进千企”行动,组织干部前往能源、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环保优惠政策。

  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丽中国成为人民自觉行动

  我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是为了人民,也要紧紧依靠人民,发动人民,打一场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

  2013年,有市民悬赏20万元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引发热议;还有市民因噪声污染悬赏10万元请环保局长来家睡觉,在微博上大量转发。

  这两起新闻事件背后,折射出人民群众对事关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高度关注。生态环境部门也一直鼓励人民群众关注、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从制度上加以保障。

  ——全面设立有奖举报制度。

  天津针对一起举报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案,奖励举报人20万元;甘肃一环保公益组织举报环境违法案件,获得奖励1万元……

  生态环境部门一直把举报奖励制度当做与人民群众沟通的连心桥,鼓励各地开展有奖举报。2020年4月,生态环境部专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到2020年年底前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

  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级和313个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出台了举报奖励规定。2020年,全国实施举报奖励的案件达13870件,同比增长44%;奖励总金额719万元,同比增长100%。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为畅通举报渠道,2009年6月5日,原环境保护部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6年-2019年,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共接到举报案件200余万件,大大推动了环境问题的发现和解决。

  信访投诉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为畅通举报平台,目前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已实现信、访、网、电、微等各渠道,信访、投诉举报等各业务类型,登记、转办、处理、回复等各流程“一网整合、一网办理”。

  2020年,成立生态环境部信访投诉举报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投诉举报管理机构,共为各类专项行动提供线索近20万条。

  ——保障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

  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不断规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和信息公开。截至2020年,全国494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完成“装、树、联”,并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自2015年起,生态环境部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将纳入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的相关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开。近日印发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强调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各种方式鼓励公众参与。

  让公众近距离了解环保设施单位。向公众开放四类环保设施已达2101家,累计接待参访公众超1.1亿人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及以上城市符合条件的四类设施开放城市比例达到100%。

  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如今,垃圾分类渐成时尚,身边自备购物袋的人多了,“光盘”、剩菜打包颇受鼓励,不知不觉中,人们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事务。新环保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泰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就是一起由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极大震慑了违法企业。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际,回首来时的路,我们要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同人民一道建设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