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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站前街南五街(太平西三路~生态公园北二路)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 : 2017-02-13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站前街南五街(太平西三路~生态公园北二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进入尾声,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初步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站前街南五街(太平西三路~生态公园北二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通州区台湖镇环渤海总部基地
工程规模:站前街南五街,西起太平西三路,东至生态公园北二路,道路全长约1329.364米。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道路横断面采用四幅路形式,中央分隔带宽3米,两侧机动车道各宽7.5米,两侧机非隔离带各宽4.5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3米,最外侧人行道各宽3.5米(含树池、盲道)。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等。
建设进度:计划建设周期为13个月,2017年11月开工,2018年11月底竣工。道路及附属设施按规划全部一次建成。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收集的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经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SO2、NO2、CO和O1小时平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浓度均可达标;PM10和PM2.5日均值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经调查,项目所在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细颗粒物是通州区大气环境的首要污染物。PM10和PM2.5值超标的原因是受北京市整体大气污染物影响,受机动车尾气、施工场地扬尘、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影响。
(2)本项目位于凉水河中下段汇水范围。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6年1月~12月河流水质状况数据,凉水河中下段现状水质为V、V3、V4类,除2016年5月水质达标外,其他时段水质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要求。
(3)经委托资质单位现场实测,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值均能满足2类声功能区要求。项目所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环境影响及污染减缓措施
施工期:
主要是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扬尘影响、施工垃圾、施工废水、生态等影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的方法以及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可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其影响逐步消失。
运营期:
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通过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采取绿化措施、对敏感点定期监测等措施后,可使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降雨形成的路面径流,及危险品运输泄漏对水体的污染,采取严禁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对道路雨污管线定期巡检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经预测,近路区域环境噪声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随距离的增大呈明显衰减趋势,道路夜间交通噪声影响远大于昼间。
①道路两侧4a类区(距非机动车道外沿30m以内区域)适用范围内,各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噪声均能达标;运营近期、中期、远期夜间噪声均超标,运营近期夜间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非机动车道外28m,即红线外24.5m,运营中期和远期4a类区范围内均超标。
本项目道路两侧2类区(距非机动车道外沿30m以外区域)适用范围内,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噪声均能达标;运营近期、中期、远期夜间噪声均超标,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噪声均能达标;运营近期、中期、远期夜间噪声均有超标现象,达标距离分别为非机动车道外89m、113m、140m,即红线范围外85.5m、109.5m、136.5m。
②项目沿线有声环境敏感点,为在建的台湖公租房。经预测,项目运营后台湖公租房临路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距非机动车道外边界30m范围内昼间噪声均能满足4a类区昼间标准限值,夜间噪声均不满足4a类区夜间标准限值;临路首排敏感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距距非机动车道外边界30m以外的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部分超标,不能满足2类声功能区要求。
为降低交通噪声对临路居民楼的影响,台湖公租房应自行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其影响。
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绿地产生的零星渣土、树枝、落叶等,通过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扫清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水平,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显著。虽然拟建道路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地区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及形式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选线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征求意见形式: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北京星湖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10-60577899    传真:010-60577678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次渠铺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1111
六、意见反馈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24日
 
 
 
北京星湖投资开发公司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