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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布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显示 我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时间 : 2015-08-28     来源 : 中华环境网     作者 : 谢文英     点击 : 次     

      本报北京8月27日电(记者谢文英)“2014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9.2%,基本丧失水体使用功能;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近海海域污染状况不容乐观……”8月2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以大量数据表述了当前我国的水污染情况,揭示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

    报告显示,2014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查处理的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超过60%涉及水污染。其中,农业源和生活源已上升为主要的水污染物排放源;造纸、农副食品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等四个行业占到工业源排放量的一半以上。

    执法检查组发现,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源,约占排放总量的48%。

    报告显示,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在我国329个城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的城市为278个,部分地区地下水污染较重。

    由于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尚不健全,中西部一些地方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存在“建而不运”“运而不足”的问题,特别是部分县镇已建成的中小型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高、运行资金不足、管理水平落后,设施有效运行率低。

    此外,“多龙治水”、部门职责交叉问题突出,在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水质监测与发布、近岸海域和地下水环境管理等方面,政出多门、数据不一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目前我国单位面积环保执法人员为63.2人/万平方公里,基层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现象普遍。

    针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等情况,执法检查组建议,依法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全面排查污染源,坚决清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肃查处保护区内排污行为。

    同时,建议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纳入“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此外,建议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探索实行“互联网十监管”等新模式。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