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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救助项目——地方环保NGO及律师环境公益诉讼能力建设 培训通知

时间 : 2016-03-30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一、 项目背景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是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和能力建设。环境法律救助项目是中华环保联合会首次申请并获批准立项的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类项目,发挥在环境权益维护领域的独特作用和示范效应。
二、 项目目标
    1. 提升地方环保NGO环境公益诉讼能力。
    2. 提高地方律师环境诉讼专业化水平。
    3. 以法律手段维护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和污染受害者的环境权益。
三、 培训对象
    全国范围内特别是西部地区有志于参与环境治理的地方环保NGO和律师。
    人数要求:20家地方环保NGO,每家限派一名代表;30名律师。
四、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共两期。
    一期培训: 2016年4月21—22日(2天);
                     4月20日(15:00——17:00)报到
                     北京湖北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 电话010-57540658)
    二期培训:2016年6月25—26日(2天)
                    6月24日(15:00——17:00)报到
                    北京湖北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 电话010-57540658)
五、 培训费用
    与培训有关的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等全部由主办方承担,费用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备注:乘坐火车可购买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火车交通不便地区可向会务联络人申请购买打折机票。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先自行垫付购买往返车票,务必保留好与乘车相关的所有票证。)
六、 申请条件
    为更好地为地方环保NGO与律师搭建合作平台,地方环保NGO可以推荐一位本地律师或已有较好合作关系的律师优先参加培训。
    对积极提供西部地区环境污染案件线索的地方环保NGO以及律师,我们将优先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后续支持在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法律援助领域的实践活动。

七、 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有意者请认真填写《地方环保NGO报名表》连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地方律师报名表》连同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发送至会务邮箱。
八、 其他事宜
    1. 不提供接站服务,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2. 与培训有关的任何问题,请尽量提前沟通确认。

附件:     
1. 地方环保NGO报名表
                  
2. 律师报名表

    联 系 人:李晴
    联系电话:010-51266665-513   13701361635
    会务邮箱:acefngo@sina.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十四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11
    (邮编100013)

  中华环保联合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