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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普法下基层西部行——青海站圆满完成

时间 : 2014-07-14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7月8日—9日,我会环境普法下基层西部行系列宣传活动走进青海,先后在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和湟中县举办了两场活动。活动得到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大通县活动现场


 
湟中县活动现场
 
      大通县即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其中的土族是中国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也是青海省独有的少数民族,土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藏传佛教。少数民族回族和土族对于环境保护都有着他们朴素的理解。而湟中县是西宁下辖区内工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所以在这两个地点开展普法宣传具有极为重要的典型意义。
      开幕式上,我会副秘书长谢玉红和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齐铭分别发表活动致辞,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宣教中心主任安世远、我会法律中心副主任兼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当地县政府领导共同出席,我会副秘书长吕克勤主持会议。
     当地县政府代表、居民代表,环保执法人员代表、新闻媒体记者代表共计40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以领导及专家授课、播放专题片、发放宣传 资料、问卷调查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为当地群众送上了一场宣传和普及环境法律知识的盛宴。
     在活动致辞中,我会副秘书长谢玉红指出了开展环境普法下基层西部行活动的背景、目的以及近年来我会开展环境维权宣传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动员青海社会各界切实履行职责、保护环境,为建设大美青海贡献力量。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齐铭介绍了青海省的环境状况及所取得的成果。

 
副秘书长谢玉红致辞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齐铭致辞
 
      在授课环节,吕克勤副秘书长从《新环保法》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亮点以及对政府和企业责任规定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实解读。法律中心副主任马勇作了题为《环境责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的报告,分别从强化环境责任的国内国际形势背景;环境责任的基本制度;环境责任的法律解析等方面进行授课,同时结合环境案例讲解了《新环保法》相关内容。


 
副秘书长吕克勤主持会议并解读新《环境保护法》


 
法律中心副主任马勇作题为《环境责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的报告
      活动期间,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工作人员组成了宣传队,发放《环境普法下基层西部行——走进大美青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权益维护指导手册》等各种宣传册,并开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当地群众和基层环保执法人员纷纷表示,本次活动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新环保法》的了解,还切实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青海新闻网、青海日报等媒体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大通县与会群众


 
湟中县与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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