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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喜获“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时间 : 2011-09-08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中华环境友好电力企业技术咨询标准” 提出创建申请。我会认真审议企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电力行业及环保领域的专家于2011年6月27-28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技术咨询。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环保产业专业化公司,目前拥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座,分别是南山垃圾发电厂、盐田垃圾发电厂和宝安垃圾发电厂,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2450吨、发电88万度。公司新、扩建项目包括深圳东部工程(垃圾日处理量5000吨)、南山二期工程(垃圾日处理量800吨)、宝安二期工程(垃圾日处理量3000吨)和湖北武汉工程(垃圾日处理量1000吨),预计各项新、扩建项目完工后垃圾日处理能力将达到12250吨。

环境友好技术咨询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关于申报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的工作汇报,对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技术咨询专家组对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在环保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的评价。

公司践行科学发展的理念,通过技术革新,研发实施了多项领先技术。公司率先将电力系统严格运营管理体系移植到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多项运行管理指标(稳定运行小时、烟气处理指标等)全国领先;严格实现环保数据双在线监控;拥有一座集产品研发、设备制造、系统工艺、工程设计、调试管理、技术改造等全套综合能力于一体的垃圾焚烧发电研究所;主持编制了国家级垃圾焚烧发电运营技术操作细则标准。

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沥液,为确保达标排放,公司成功开发出垃圾沥滤液热力法处理专利技术—CEAB处理工艺,该工艺采用混凝+多效蒸发+氨吹脱+生化处理法,处理后排放水平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该工艺已成功运用在盐田垃圾焚烧厂和南山垃圾焚烧厂的沥滤液处理中。

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有垃圾焚烧处理过程排放的HCl、SO2、CO、NOx、粉尘、重金属和二噁英等。通过控制焚烧炉燃烧温度、反应时间、采用半干式石灰反应塔、活性碳喷射吸附工艺、袋式除尘器等方式确保有效去除焚烧产生的二噁英、重金属和酸性气体等有害物质,做到达标排放。

公司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炉渣、飞灰,年产炉渣16.7万吨,飞灰1.5万吨。炉渣用来做砖,全部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实施统一处理,固废处置率达100%。

公司致力于打造节能、环保型企业,自投产至今创造了较好的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截止2011年04月,共焚烧处理垃圾557.7万吨垃圾,发电16.7亿度,减排二氧化碳151万吨,节约土地54.4万平方米,年节约标准煤9.6万吨。

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联合国工发组织颁发的“蓝天奖”、国际节能环保协会(IEEPA)等机构联合颁发的“世界低碳环境(中国)推动力百强企业”称号,连续三年获得深圳市“清洁生产企业”、“鹏城减废先进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经专家组现场技术咨询,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各项指标均符合“中华环境友好电力企业技术咨询标准”的要求,通过现场技术咨询, 获得“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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