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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律中心招聘启事

时间 : 2009-05-26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因工作需要,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现决定面向全国集中一次公开招聘6名优秀工作人员、30个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120名志愿律师。联系人:宋德新、宋婧 电话:010-51230019

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简介

环境法律服务中心为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和授权的非营利性机构, 2005年4月22,曾培炎副总理、顾秀莲副委员长、周铁农副主席、张榕明副主席在中心成立大会上亲自为中心揭牌。中心在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环境维权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通过环境维权,协助和配合政府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维护环境权益和环境法律援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参加并推动保护环境权益的立法;动员组织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手段对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尤其是弱势群体,进行支持和援助;通过对环境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维护环境权益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热爱环境事业,具有公益心;

2、法律类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环境法、经济法、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各项法律;

3、为人正派,作风端正,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出差;

5、法律类硕士或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方法

 1 应聘者于2006920前将应聘材料通过特快专递、传真、E-mail等方式邮递至中华环保联合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十四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中华环保联合会办公室

邮编:100013

传真:010-51230022

Email: lisa19840118@163.com.

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证明(A4复印件,一式两份,联系方式);

2)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成果及业绩证明;

3)本人的任职和兼职情况;

4)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注: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考察

联合会招聘工作小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笔试和面试。对经过考试确定的应聘者,进行考察。

另外:热烈欢迎有志于环境维权事业的人士随时递交简历,随时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