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文件
中环联字[2007]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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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发〔2006〕114号),自2006年7月28日起实施。为帮助各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和理解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最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了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掌握当前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促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中华环保联合会决定举办“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一、参加对象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相关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等环境监测机构等单位的相关领导、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十一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重点、提高质量管理能力的对策;
2、《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及难点解读;
3、环境监测的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持续改进和质量监督;
4、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
5、实验室及现场监测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6、环境监测管理的质控考核、能力验证、比对、方法验证、质量监督、量值溯源及量值传递、结果评价;
7、环境监测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评价和综合报告、数据传输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8、环境监测内部质量控制方法(密码样、明码样、空白样、加标回收和平行样等);
9、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报告的编制及应注意的问题;
10、环境监测数据异议的核查、环境监测质量投诉事件的仲裁和环境监测质量事故的处理、调查和取证;
1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持证上岗管理程序、考核原则;
12、《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及应用。
三、培训方式
1、为确保教学质量,将请环境系统有关领导和专家主讲。培训以讲座、研讨、交流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培训结束颁发中华环保联合会培训《合格证书》。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07年5月25日——5月30日 大连市
第二期 2007年6月 8 日——6月13日 乌鲁木齐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88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开具报销凭证。
2、请各单位学员提前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寄至:(100013)北京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中华环保联合会 徐沁萍 收
报名电话:(010)88517328 88517388
传 真:(010)88517328
联 系 人:王璐 徐沁萍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在开班前8天传真或邮寄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参 加 代 表 名 单
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电话/传真:(010)88517328,88517388;联系人:
一、住宿申请:□标准间(О单住 О合住) □套间
二、返程票申请:□机票: □火车票: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