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联合会要闻 > 正文

关于开展 “中华环境友好汽车”评估活动的通知

时间 : 2009-05-26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全社会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这也对汽车制造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战略精神,中华环保联合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工作要求,依托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职能部门、相关院所等,充分利用“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的组织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以及国际、国内社会广泛的影响力,在全国范围内对汽车制造行业全面推行环境友好评估、审核及命名工作。
 
      开展“中华环境友好汽车”评估活动,旨在鼓励低污染、低能耗、环境友好型汽车的生产;提高汽车生产企业的社会知名度,进一步增强汽车生产企业的环保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我国汽车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降低能耗物耗;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优先购买环境友好汽车;增强民众环境保护意识,促进节能、环境友好型汽车的发展。
 
      目前中华环保联合会已经制定出“中华环境友好汽车评估标准(试行)”,并由中华环境友好评估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估工作。具体评审方案和评估标准见附件。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八日


 

 

 

 

“中华环境友好汽车”评估方案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申请企业要求
(1) 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生产一致性免检审核;
(2)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检测/维修保养体系;(注:指4S店管理)
(3) 企业的工厂环境管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2. 申请车型要求
(1) 申报车型必须满足《中华环境友好汽车评定标准》的要求;
(2) 参加评定的车型年产量在5000辆以上;
(3) 新型能源汽车评定标准视具体情况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本着企业自愿、自荐的原则,经过自查完全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附带电子版本:
1、         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环境友好型汽车申请表(书面一式三份);
3、         申请环境友好型汽车的技术报告(简要说明技术、产品类型、特点,节能、降耗、减污、保护生态环境情况,环境技术经济效果,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业内专家及社会评价结果证书复印件);
4、         该产品和技术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报告,环境标志认证证书;
5、         展示企业技术、产品生产及实际应用的照片和音像资料及实物。
 
三、奖励和监督
1、奖励
(1)举办“中华环境友好汽车”的授牌、命名和新闻发布会;
(2)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全社会推荐该车型;
(3)企业可以在中华环境公开信息网、中华环保联合会会刊、中国汽车报和机动车环保网站等媒体宣传介绍企业和车型;
(4)运用评审专家委员会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咨询和规模化服务;
(5)使用中华环境友好汽车统一标志;
(6)不定期举办与中华环境友好内容相关的高层论坛或研讨会,优先邀请获得中华环境友好汽车称号的企业参加。
2.  监督和处罚
(1) 中华环境友好评估中心将定期对通过审查的车型进行复查,以保证其稳定达到“中华环境友好汽车评估标准”的要求;
(2) 获得“中华环境友好汽车”称号的车型,必须稳定地达到“中华环境友好汽车评估标准”的要求,如连续三次未能通过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的复查,将取消其“中华环境友好汽车”的称号,并在国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
 
四、联系方式
中华环保联合会   中华环境友好评估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05(100013)
联 系 人:范宏伟
电    话:010-51266665转314
传    真:010-51230016
网    址:www.www.chipsreuni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