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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绿色信贷”评价办法 强调环保否决权

时间 : 2009-07-29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中新网石家庄7月27日电 (记者 田张梦)今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省环保厅联合发布该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办法,旨在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降低银行环保信用风险,不断推进该省节能减排工作。

  据悉,为提高办法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指标,该省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表》,在表格设计上首次推出信贷调控扣分项,突出强调了绿色环保项目审批中的 “一票否决”制,强化各金融机构的环保意识。

  《评价办法》共分为6章,从组织形式、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奖惩办法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政策执行效果评价的全过程,其中评价内容包括了14项国家及河北省节能环保信贷政策。评价的对象包括: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各城市商业银行等全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据介绍,在评价方式上,采取自我评价、核查评价、社会评价、新闻单位评价和网络评价五种方式,进行绿色信贷实施效果评价。最终评价结果由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省环保厅联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抄报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河北省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将被授予“绿色信贷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被评定为“不达标”等级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