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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上半年移动源执法监管情况

时间 : 2015-09-02     来源 : 中华环境网     作者 : 张艳飞     点击 : 次     

查处排放超标车3674辆,共处罚金182.4万元

      本报讯 北京市环保局日前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全市移动源执法监管情况。上半年来,全市移动源执法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747起,共处罚金401万元。其中,查处排放超标车3674辆,共处罚金182.4万元;查处违规检测场6家,共处罚金9.5万元;查处违法石化企业67家,共处罚金209.1万元。

      截至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54.9万辆。由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占大气排放总量的86%、56%和32%;PM2.5贡献中,机动车占本地排放源近1/3。

      特别是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北京市重型柴油车约22万辆,虽只占机动车保有量的4%,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颗粒物却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90%以上,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来源。

      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PM2.5等污染物排放,北京市环保局制定印发了《2015年移动污染源监管工作细则》,以重型柴油车监管为突破口,拓展监管手段,着力提升企业环保自律,全面落实区县属地责任,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努力加快联防联控步伐,有效促进了“用车大户”、“进京车辆”、“年检车辆”、“社会车辆”、“石化企业”、“京售新车”6个100%达标,在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从源头减轻PM2.5污染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重型整车,北京率先采用了车载排放测试方法,测量车辆实际使用中污染物排放,全面监控重型柴油车排放情况,确保在京销售新车排放达标,减少新增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