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2-08-06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金晶玻璃窑余热发电工程项目
2、工程性质:技改
3、建设单位:北京金晶智慧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产业园康顺路1号
5、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1800m2,总建筑面积2422m2,总投资额4149万元。本项目是技改项目,利用金晶玻璃熔化工段产生的高温烟气,经过2台9t/h的余热锅炉将热能转化为电能的发电工程项目,年设计发电量为2832×104kWh/a,采用“上网不并网”的方式为“北京金晶智慧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基板及Low-E玻璃项目”提供电源,年供电量为2520×104kWh/a。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概述
项目本身不产生废气,由于余热锅炉的替换,原设计的烟气净化系统也变更,由原来的双碱法脱硫除尘变为纯碱脱硫、静电除尘以及SCR脱硝的烟气净化系统,在保证脱硫除尘效率的同时脱硝,满足“十二五”期间对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减少了项目原来的NOX的排放量。
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化学水车间反渗透浓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冷却塔排污水,产生量509.2 t/d,是清下水全部回用于公司太阳能电池基板生产线,生活污水产生量2.4t/d。
拟建项目的主要产噪设备为风机、发电机组、冷却塔及各种泵类,各设备噪声级在75~95dB(A)之间,对引风机、水泵等设备安装消音器或隔音罩。
对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由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渣主要成分为Na2SO4等,产生量为99t/a,比原生产固废产生量减少了50 t/a。脱硫除尘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售用作建材。
三、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由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结果:
1、本项目不产生废气,项目的实施不但保证玻璃窑烟气脱硫除尘,还满足脱硝的要求,满足“十二五”期间对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减少了项目原来的NOX的排放量。经过项目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经预测烟尘、SO2、NOX对各环境敏感点的贡献值均较小,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电站锅炉Ⅱ时段标准。
2、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生产废水为509.2t/d,生活污水2.4t/d,生产废水全部沉淀后回用于太阳能电池基板生产线,生活污水经过生化处理后排入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回用于绿化及冲厕水,污水全部不外排。
3、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引风机和冷却塔引风机,经采取隔声措施后,对四厂界及各环境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均小于45 dB(A)。
4、本项目主要生产固废为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渣等约为99t/a,比原来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减少约50t/a。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概述
1、大气污染物
拟建项目采用工业纯碱脱硫,静电除尘以及SCR法脱硝的烟气净化系统脱硫除尘,使项目烟气中烟尘、SO2、NOX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36mg/m3、2.12 mg/m3、4.77 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电站锅炉Ⅱ时段标准。
2、废水污染物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509.2t/d,生活污水产生量2.4 t/d,生产废水是清下水,输至金晶智慧玻璃生产过程的循环水池,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太阳能电池基板生产线用水,减少新鲜水的使用量。生活污水2.4t/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厂区拟建生活污水处理站,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不外排。
3、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锅炉引风机、冷却塔引风机以及其他各种泵类,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外,同时对主厂房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锅炉引风机建设封闭的隔声建筑,对冷却塔引风机临南厂界面设立隔声屏障,通过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由于余热锅炉的变更引起金晶智慧玻璃项目配套烟气净化系统脱硫除尘脱硝技术发生相应的变化,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渣主要成分为Na2SO4等,产生量为99t/a,比原生产固废产生量减少了50 t/a。脱硫除尘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售用作建材。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实施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工程建设可行。
六、公众调查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地调查范围集中在拟建工程周边的村庄,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对拟建工程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意见;对拟建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同意拟建工程的建设等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于2012年8月初采取发放调查表、随机走访等方式进行了公众调查。此外公众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我们将会针对公众提出的每一条公众意见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和回馈处理方式。
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金晶智慧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产业园康顺路1号
联系电话:15201644898 邮编:102605
电子邮件:jiazhongming@trce.com.cn 联系人:贾工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03
联系电话:010-51266665-332 邮编:100013
电子邮件:yrsnhb@163.com 传真:010-51230016 联系人:许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2012年8月4日至2012年8月17日),公众请在公示时间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自已的意见或建议。书面意见为寄出邮局的邮戳时间,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相互沟通。
谢谢您的参与!
北京金晶智慧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
201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