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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快来看看你们的资质都能做什么项目吧!

时间 : 2015-03-10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小编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6号)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进行了梳理比对。
      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在新的办法里,你们的资质都能做什么项目吧!
详情如下:
环评资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评价范围类别与现行办法对比
轻工纺织化纤

现行稿:
-各种化学纤维、棉、毛、丝、绢等制造以及服装、鞋帽、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等项目;
-食品、饮料、酒类、烟草、纸及纸制品、印刷业、人造板、家具、记录媒介的制造及加工等项目。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化学纤维制造,纺织品制造,服装制造,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
—粮食及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制糖、糖制品加工,乳制品加工,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屠宰,水产品加工;

—卷烟,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塑料制品制造;

—废塑料、废油再生利用。

变化内容:

1、细化和调整轻工类项目类别,删除鞋帽制造;

2、明确橡胶制造等为轻工类。

化工石化医药

现行稿:

-基本化学原料、化肥、农药、有机化学品、合成材料、感光材料、日用化学品及专用化学品的生产加工与制造等项目;

-原油、人造原油、石油制品、焦碳(含煤气)的加工制造等项目;

-各种化学药品原药、化学药品制剂、中药材及中成药、动物药品、生物制品的制造及加工等项目;

-转基因技术推广应用、物种引进等高新技术项目。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等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

—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焦化、电石,煤炭液化、气化,煤气生产;

—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

—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

变化内容:

1、细化明确化学原料项目类别,补充天然气及煤制油、生物制油、煤制气等。

2、明确P3、P4生物实验室为医院类项目。

3、将转基因项目实验室转为农林水利类。

冶金机电

现行稿:

-普通机械、金属加工机械、通用设备、轴承和阀门、通用零部件、铸锻件、机电、石化、轻纺等专用设备、农林牧渔水利机械、医疗机械、交通运输设备、航空航天器、武器弹药、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家用电器及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及修理等项目;

-拆船、电器拆解、电镀、金属制品表面处理等项目;

-电子加工等项目;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的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项目。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汽车、摩托车制造,自行车制造,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航空航天器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金属铸件、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船等再生利用,以电镀、喷漆工艺为主的加工制造,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显示器件制造,印刷电路板制造,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等电子专用材料;

—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黑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有色合金制造。

变化内容:

1、明确了以电镀、喷漆工艺为主的加工制造为报告书类别,其他普通金属加工不再编制报告书;

2、细化电子加工类项目类别;

3、将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制造从金属冶炼中明确。

建材火电

现行稿:

-水泥、玻璃、陶瓷、石灰、砖瓦、石棉等各种工业及民用建筑材料制造与加工等项目;

-各种火电、脱硫工程、蒸汽、热水生产、垃圾发电等项目。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水泥制造,水泥粉磨站,玻璃制造,玻璃纤维制造,陶瓷制品,耐火材料及其制品,石墨、碳素制品;

—火力发电(包括热电),生物质发电,利用矸石、油页岩、石油焦等发电,燃煤、燃油锅炉。

变化内容:

1、细化水泥类别,补充石墨、碳素制品等建筑材料;

2、删除脱硫工程报告书类别,脱硫脱硝等环保工程不再编制报告书;

3、将垃圾发电及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统称为生物质发电;

4、明确燃煤、燃油锅炉需编制报告书;

5、明确油页岩、石油焦等发电属于建材火电类。

农林水利

现行稿:

-农、林、牧、渔业的资源开发、养殖及其服务等项目;

-防沙治沙工程项目;

-水库、灌溉、引水、堤坝、水电、潮汐发电等项目。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农业垦殖,原料林基地,森林采伐工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农业转基因、物种引进项目,转基因实验室;

—水库,灌区工程,引水工程,防洪治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水力发电(含航电枢纽工程),风力发电。

变化内容:

1、将农业转基因、物种引进项目,转基因实验室从原化工医药类转为农林类;

2、防沙治沙工程不再编制报告书;

3、将潮汐发电为入海洋工程;

4、明风力发电项目为农林水利类。

采掘

现行稿:

-地质勘查、露天开采、石油及天然气开采、煤炭采选、金属和非金属矿采选等项目。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金属矿露天开采及采选,石油开采,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煤层气开采,煤炭开采,土砂石开采,化学矿采选,采盐,石棉等非金属矿采选;

—地下水开采工程。

变化内容:

1、地质勘查类项目不再要求编制报告书;

2、明确金属矿露天开采及采选编制报告书;

3、补充页岩气、煤层气开采的报告书编制要求;

4、明确地下水开采为采掘类项目。

交通运输

现行稿:

-铁路、公路、地铁、城市交通、桥梁、隧道、港口、码头、航道、水运枢纽等项目;

-管线、管道、光纤光缆、仓储建设及相关工程等项目;

-各种民用、军用机场及其相关工程等项目。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公路,新建、改建铁路及铁路枢纽,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码头,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

—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线,化学品输送管线,仓储(含油库、气库);

—机场。

变化内容:

1、城市交通细化为轨道交通,城市道路。

2、明确管线类、仓储项目包含类别。

社会服务

现行稿:

-房地产、停车场、污水处理厂、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进口废物拆解、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项目及综合整治项目;

-卫生、体育、文化、教育、旅游、娱乐、商业、餐饮、社会福利、社会服务设施、展览馆、博物馆、游乐场等项目;

-流域开发、海岸带开发、围海造地、围垦造地、防波堤坝、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的区域性开发等项目。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

—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尔夫球场,公园,旅游开发,殡仪馆。

变化内容:

1、更名为:社会服务。(因区域开发已明确为规划环评范围)

2、房地产、停车场、自来水厂、园林、绿化等城建项目不再要求编制报告书;

3、学校、餐饮等社会服务类项目不再要求编制报告书;

4、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等作为海洋工程类。

海洋工程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人工岛、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跨海桥梁、海底隧道工程,海底管道、海底电(光)缆工程,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现行稿:

-海底管道、海底缆线铺设、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项目。

变化内容:

1、明确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为海洋工程类别;

2、明确跨海桥梁、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为海洋工程类别。

输变电及广电通讯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多台雷达探测系统;

—送(输)变电工程。

现行稿:

-移动通讯、无线电寻呼等电讯、雷达和电信等项目;

-输变电工程及电力供应等项目;

-邮电、广播、电视等项目。

变化内容:

1、移动基站不再要求编制报告书;

2、邮电、广播、电视等项目不再要求编制报告书;。

核工业

意见稿:

以下项目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核动力厂、反应堆;

—铀矿开采、冶炼,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及上述项目的退役,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采选、冶炼加工、废渣处理、贮存和处置和废渣再利用;

—核技术利用和退役。

现行稿:

-核设施项目;

-核技术应用项目;

-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放射性天然铀、钍伴生矿的开采、加工和利用及废渣的处理和贮存等项目。

变化内容:

1、明确细化了核工业项目类别;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意见稿:

可编制除输变电及广电通讯、核工业类别以外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行稿:

可编制除输变电及广电通讯、核工业类别以外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变化内容:

无变化。

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意见稿:

可编制输变电及广电通讯、核工业类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行稿:

可编制输变电及广电通讯、核工业类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变化内容:

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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